为进一步严肃卫生行业纪律,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根据县卫生局《关于印发〈全县卫生系统深入开展“严守法纪、严以律己”专题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婺卫秘字[(2015)76号]精神,决定集中一个月时间,在全院深入开展“严守法纪,严以律己”专题警示教育活动,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通过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深化我院卫生从业人员法纪道德教育,使全院广大卫生人员进一步掌握和熟知党纪政纪条规和国家相关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党性观念、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筑牢思想道德和党纪国法防线,提高防范廉政风险的能力,切实做到廉洁从政、廉洁从医。
二、活动对象
全院在岗医务人员。
三、活动安排
活动从2015年8月1日开始,至2015年8月31日止,分为动员教育、自查整改、建章立制三个阶段。
(一)动员教育阶段(2015年8月1日—10日)
1.成立机构。成立领导和办事机构,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
2.动员部署。层层召开警示教育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全面动员部署。
3.集中教育。
①学习政策法规。组织卫生从业人员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中央“八项规定”、国家卫计委《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违纪违规问题调查处理暂行办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监察部第18号令)、《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廉洁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
②开展警示教育。要具体做好六项工作:一是上好一堂党风廉政建设课,进一步增强卫生从业人员的党性观念和纪律观念。二是再一次集中组织观看原卫生部录制的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高墙下的忏悔》、《防患未然》等警示教育片。三是以“严守法纪、严以律己”为主题,邀请执纪执法部门的领导或专业人员进行一次辅导讲课。四是组织一次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理论知识测试,以检验学习的效果。五是开设一个教育活动专栏,着力营造活动氛围。六是结合发生在身边的药品“回扣”,对医疗腐败案件的根源以及如何吸取教训,筑牢思想、制度防线等问题,组织卫生从业人员展开大讨论。
(二)自查整改阶段(2015年8月11—20日)
重点做好“三对照三自查”工作:一是认真对照中央八项规定,自查领导班子及成员廉洁自律的相关行为。二是认真对照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医院自查是否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是否存在开单提成,支付住院介绍费;是否违规收费;是否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是否参与医药产品、食品、保健品等商品推销活动,是否违规发布医疗广告;是否违规私自采购医药产品;是否进行商业目的统方。个人自查是否违规通过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医药产品等收取提成;是否违规采购使用医药产品;是否收受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的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是否参加其安排、组织或支付费用的旅游和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娱乐活动;是否收受患者及服务对象的“红包”。三是认真对照《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自查是否存在违规诊疗或过度用药、过度检查等过度医疗行为。
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各科室要建立整改台帐,及时将问题记入台帐之中,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理出整改路线图,明确整改领导、整改责任人,规定整改完成时限,确保整改全面落实并取得成效。
(三)建章立制阶段(2015年8月21—31日)
在完成整改工作的基础上,要注重巩固工作成果,抓好建章立制工作,要从分析研究管理上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入手,从有条件解决的问题做起,制定出管用并且可操作的制度和措施,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把专项治理工作与加强卫生行风建设结合起来,与建立健全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结合起来,与规范医疗机构内部管理结合起来,特别是要注重药品和高质医用耗材采购使用等管理制度,切实规范药品采购和临床使用行为,防范商业贿赂的发生。要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方案,完善绩效工资分配方案,坚决杜绝将医务人员绩效工资(奖金)等收入与药品、医学检查等业务收入挂钩,坚持杜绝开单提成,严禁发放住院病人介绍费或以交通、伙食补助名义变相发放的住院病人介绍费,医疗机构内部医生开具的入院证也不得计发开单费。要通过建章立制,堵住管理漏洞,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意识,确保活动取得长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纠正医疗卫生行业不正之风是医院义不容辞的责任,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各科室负责人作为本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职尽责,全力抓好教育活动。
(二)加强监督检查。院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科室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的监督、指导、检查。督查情况进行通报,确保警示教育取得实效。
(三)落实主体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负责人为本次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全面抓好本科室警示教育的组织实施工作,院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积极抓好组织、协调工作,并加强与县卫生局、纪委、检察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加大查办案件力度,对顶风违纪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各科室在每一阶段工作结束后,都要将阶段性工作小结等材料报院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整个活动结束后要报活动开展的全面总结和问题整改清单。医务人员要牢固树立“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行风建设永无休止符”的意识,坚决摒弃一劳永逸的思想,持续发力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使妇幼卫生工作更好地为人民健康服务、为我县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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