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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于2014年10月1日起实施县级公立医院改革。 一、取消药品零差价; 二、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 1.诊查费(1.普通门诊诊查费,调价后标准14元;2.副主任门诊诊查费,调价后标准17元;3.主任门诊诊查费,调价后标准19元; 4.急诊诊查费,调价后标准15元;5.门急诊留观诊查费,调价后标准18元)。2.住院诊查费,调价后标准15元。3.护理费(1I级护理,调价后标准27元;II级护理,调价后标准26元,III级护理,调价后标准25元)。4.CT费用下调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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