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婺源县妇幼保健院年度绩优人员评选办法 | |
作者:婺源妇幼…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9823 更新时间:2018-7-30 14:46:54 文章录入:婺源妇幼保健院 责任编辑:婺源妇幼保健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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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调动我院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优秀员工并树立先进模范,培养和塑造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归属感。根据《婺源县妇幼保健院绩效管理方案》,特制定我院年度绩优人员评选办法。 一、 评选原则 1、注重综合素质的原则。2、公正透明、结果公开的原则。 3、总量控制、逐级推荐、院长办公会终审的原则。 4、向临床一线、业务骨干、关键岗位人员倾斜的原则。 二、 组织实施 年度评优工作由医院绩效管理委员会组织实施。绩效管理委员会对员工年度绩效合同进行考核;对整个评优工作进行指导、监督。院长办公会确定年度绩优人员名单。 三、员工的年度绩优人员评选程序 每年3月份各科室根据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得分的50%;科室员工再次参与评价的20%;科主任权重30%,推选出本科室得分最优的一名员工名单报绩效办。员工的年度绩优人员评选按专业类别以10%确定人数。对于科室员工在10人及以上的,科室推选出的人员为本科室的年度绩优人员,对于科室职工在10人以下的,按相同专业类别,由院长办公会评选最后确定年度绩优人员。 四、中高层的年度绩优人员评选程序 中高层的年度绩优人员评选参照年度绩效考核结果权重50%;其次中层人员再次参与评价占20%;院班子权重30%;最终二次决定。中高层的年度绩优人员评选按20%确定人数。以临床类放在一起;行政后勤放在一起等分类排序。 五、结果公示 公示年度绩优人员名单,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六、年度绩优人员的待遇 1、给予年度考核绩优者一次性2000元奖励; 2、对已取得执业资格证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尚无专业进修过,优先安排专业(对口)进修学习,如三个月以上的进修学习,进修期间待遇按照本人所在科室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0%执行,如绩优人员当年不能安排进修学习,顺延三年内享受该待遇。 3、年度各种先进、模范、积极分子等荣誉称号在年度绩优中依据得分推荐产生。 4、考核结果广泛应用:将绩效考核结果广泛运用在人力资源管理的其他方面,只有在本年度绩效考核取得绩优员工,优先作为职位提升、职称晋升、“年度先进、模范”的首要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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