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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诊科工作制度
作者:婺源妇幼…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14240  更新时间:2014-3-14 9:58:05  文章录入:婺源妇幼保健院  责任编辑:婺源妇幼保健院

一、急诊科实行科主任、护士长负责制。
二、急诊科24小时开放,对急诊病员实行首诊负责制,首诊医师要首先对病员负责,不得推诿病员。
三、急诊科值班医师负责危重急诊病员的抢救组织与协调工作,遇到有疑难危重病员,可直接请各病区医师会诊并组织抢救或分诊;重大抢救和突发事件及时向分管院长或院总值班报告。凡涉及法律、纠纷的病员,在积极救治的同时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四、对急诊病员应以高度的责任心和同情心,及时、严肃、敏捷地进行救治,严密观察病情变化,做好各项记录。
五、急诊室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急诊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要建立各种危重病员抢救技术操作程序,做好交接班。
    六、急诊室应设立若干观察病床,病员由急诊医师和急诊室护士负责诊治护理,要写好病历,开好医嘱,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有效地采取诊治措施,观察时间一般不超过三天。
    七、对危急病人在医师到达前护士应根据病情应急处理,包括建立静脉通路、给氧、胸外心脏按压等。
八、急诊科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若因工作需要离岗必须向护士交待去向并及时返回,其他科室值班医师,呼叫后需在5分钟内到达急诊科,若临床要求,总值班应及时到现场处理。
九、急诊室各类抢救药品及器材要准备完善,保证随时可用,由专人管理,放置固定位置,便于使用,经常检查,及时补充,更新、修理和消毒。
十、各临床医技科室、药房、收费处等要支持急诊工作,不得脱岗,急诊化验、检查必须优先并及时报告结果,对昏迷、多发伤病的危重病员送检查时应由医护人员陪同。
十一、对危、急、重病员,因条件限制需要转院时,必须报告总值班(或医务科),由总值班(或医务科)与接受医院联系同意,并做好途中护送安排和有关交代。
十二、为确保急诊医疗质量,派到急诊科工作的医师必须为高年资及以上医师和高年资护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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